一、交办的信访件事项
群众反映正大陶瓷厂有五座煤气发生炉、七座窑炉,废气直排,生产垃圾乱堆乱放,污染环境。
二、交办的信访交办件
交办的信访件属2-46,由省委督查室、市委办公室承办,7月20日收到,7月22日办理反馈。
三、信访件诉求
要求解决污染问题。
四、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
江西省正大陶瓷有限公司位于萍乡湘东陶瓷产业基地工业大道南侧,总投资3.5753亿元,公司设计年产3300万平方米高级陶瓷砖,项目于2008年12月由萍乡市环保局批复建设(萍环字[2008]115号),项目分三期,已分别于2009年4月、2011年3月、2012年8月通过萍乡市环保局环保设施竣工验收。正大陶瓷现有七座煤气发生炉(群众反映的五座煤气发生炉与实际有出入),目前四座正在使用,煤气进入车间前要经过两座直径分别为5米、3.6米的脱硫塔进行二次脱硫;现有六座喷雾塔,其中抛光原料四座,瓷片原料两座,每座塔都配套了水膜除尘,目前正在进行水膜除尘技改,改造成布袋除尘,现有瓷片车间1座喷雾塔在使用布袋除尘。该公司生产废水采用多级沉淀后回用于生产,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地砖废品、沉淀池泥渣等固废(属于一般固废),公司堆放在其备用土地上,作回填土方使用,部分废渣用于砖厂制砖。
该公司生产运行以来,从总体上说,废气、废水排放基本上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,但仍存在部分环保设施运行不稳定情况,如喷雾干燥塔废气曾出现超标排放现象,对此违法行为,2014年6月,湘东区环保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其进行了查处。
五、调查核实情况
1.村民反映废气直排与实际情况有出入,该厂七座煤气发生炉都安装了电捕焦油除尘设施和脱硫设施,但存在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现象,导致窑炉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超标排放。
2.村民反映生产垃圾乱堆乱放与实际情况有出入,该厂设有专用的工业废渣堆场,但工业废渣堆场建设不规范:一是未设置堆场挡墙和地面径流废水处理设施,二是工业废渣渗杂了厂内部分生活垃圾,导致生活垃圾腐臭异味的产生。
六、存在问题
1.煤气发生炉脱硫设施存在运行不正常现象,导致窑炉外排烟气中二氧化硫超标。
2.工业废渣堆场掺杂部分生活垃圾,导致工业废渣堆场腐臭异味产生。
3.工业废渣堆场未设置围挡,未建设地面径流废水处理设施。
七、处理整改情况
处理措施:限制生产、立案处罚、限期整改。
整改情况:
2016年7月21日,萍乡市、湘东区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赴现场调查处理,情况如下:
1.针对该厂窑炉废气二氧化硫超标的违法行为,湘东区环保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九十九条的规定,于2016年7月22日依法对该厂下达了“限制生产(四条窑炉生产线中一条停止生产),并处五十万元罚款”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。
2.针对该厂工业废渣堆场不规范问题,2016年7月22日,湘东区环保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(七)项的规定,依法下达了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限期改正(于2016年8月15日前完成工业废渣堆放场覆土,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工业废渣堆放场围挡建设),并处五万元的罚款”。
八、问题解决情况
正在逐步解决。
九、向社会公开情况
在湘东区政务网和湘东区环保局网站进行公布。
十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
无。
2016年7月22日 |